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暑假快到了,学生打工族开始行动了
发布时间: 2008-6-30   中国台州网  http://www.taizhou.com.cn  【 】 【打印

  暑假快到了,暑期的安排已经被不少学生提上了日程。众多学子们打工的心似乎也随着天气的日渐炎热而变得躁动起来。对于一些准大学生和大一、大二的学生来说,这个假期打工该注意哪些问题?近日,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专家。

  校园暑期招聘渐火

  记者在我市一些学生论坛里看到,假期兼职,DM单派发、海报等暑期招工的信息点击量开始增多,而一条“现急招网站分站负责人一名,月薪1000元加提成加奖金,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后聘为正式分站站长送笔记本电脑,满一年送奇瑞QQ”的招聘信息点击率很高,在各种招聘信息中显得十分抢眼。

  面对着琳琅满目的招聘信息,不少学生已经决定留守校园,为自己的将来打拼。台州学院大一学生陈刚就决定在放假前上网、大街小巷转悠找打工的机会。“一来是为了赚点下学期的生活费用,其实更重要的是为了积累社会经验。”陈刚说。

  暑期工不在《劳动法》保护范围

  记者从劳动部门了解到,假期打工的学生首先要清楚的是,暑期工并不在《劳动法》规定的保护范畴内。临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经生告诉记者,一些假期打工的受害学生到劳动部门投诉时,往往会遭遇这样的尴尬局面:《劳动法》中并没有关于大学生打工维权的规定,因此劳动保障部门对大学生维权往往爱莫能助。

  因此,学生暑期打工更应该小心。要选准中介,“建议学生应聘时要选择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。”李经生说,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必须有劳动、人事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,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,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。“三证”缺一不可,而且,“三证”必须是原件。

  另外,学生还要注意,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等不合理费用,也不能扣押学生的身份证、学生证等各种有效证件。

  李经生说,就业机会少,求职心切的大学生难免会遇到各种招工陷阱,如高薪诱惑、抵押上岗等。学生应提高警惕,在应聘的过程中要多问几个为什么。

  李经生还提醒大学生,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要多寻求在正规、大型企业打工的机会。另外,大学生在追求工资的同时,最好还要将打工看成是自己未来就业的一个筹码,多找一些和自身专业相关的短工,即使无法得到更多的报酬,但能多积累一些就业经验,也未尝不可。

  律师提醒:学生要自留证据

  京衡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指出,虽然大学生打工不在《劳动法》规定的保护范畴内,和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,但同样存在着临时雇佣关系。一旦学生在打工期间权益受到侵害,或造成其他伤害,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,这一点可以参照《合同法》。

  王律师建议,学生上岗前最好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用工协议。协议内容应包括工资标准、劳动时间、工作岗位等。在哪里打工,一定要告知家长或亲友。如果工作有危险性,要看清用人单位是否投了意外伤害、劳工保险等。

  王律师还提醒,学生单方面想签订劳动合同的想法也许不能得到对方的认可。这个时候学生还可以留个心眼,只要能证明你在这个单位或企业工作过就可以,一旦出事,用工单位仍然难逃责任。比如大学生最好结伴打工,不仅可以相互协助照料,而且一旦出现劳资纠纷彼此也可以做个证明。如果是做促销工作,可以保留这个公司提供销售的促销品,或是提供的统一的服装等。

新闻来源: 台州商报   作者: 郭媛媛   网站编辑: 林慧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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